德国乡村多元化发展对我国乡村振兴的启示

发布时间:

2023-07-31 15:32

德国的乡村更新经历了漫长的过程,目前已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且不同地域乡村各具风情。以对德国乡村建设最具典型代表性的巴伐利亚州乡村建设的考察调研为基础,结合相关文献研究,笔者系统梳理了德国乡村整治的经验策略,以期对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有所启发。

1、以城乡等值化为理念的乡村建设思路

1965年,基于《联邦德国空间规划》,巴伐利亚州制定了《城乡空间发展规划》,将“城乡等值化”确定为区域空间发展和国土规划的战略目标,其宗旨是通过土地整理、产业升级等方式,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城乡居民具有同等的生活、工作及交通条件,实现农村与城市生活的等值化。

 主要措施包括:在规划和行政体制方面推行平行管理制度,乡村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成体系,职权相互独立;制定乡村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个人到乡村地区发展,增加乡村就业机会;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优美宜居生活空间,创造与城市等值化的乡村生活和就业条件。

2、以综合化开发为策略的乡村发展方式

20世纪60年代初以来,德国的乡村建设更加注重对文化价值的挖掘和功能改善。随着高速公路和通勤铁路系统的完善、就业机会增加,距离大城市100-200公里、具有通勤条件、风景秀丽和环境优美的乡村地区成为郊区化的之地。同时,德国的农地整治已经从单一的农业生产功能转变为农村多功能开发,强调通过土地整理改善生态和景观环境,减少对动植物生存环境的不利影响。

3、以财政支持和居住地征税的财政保障制度

近年来,欧盟制定了一系列与乡村地区发展有关的各种农业发展和区域整合政策,并根据各个区域的不同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上,欧盟、国家和州各级政府都有相应财政资金保障德国城乡人口能够双向流动,在土地交易和居住制度上城乡没有区别,乡村地区90%为非农业人口,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同时,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居住地征收和使用的制度,调动了整体居民对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提升了乡村的自身建设与发展能力。

总结德国成熟经验,为破解我国乡村建设中的发展瓶颈,减少盲区、少走弯路,促进我国乡村振兴科学有序提供了有效借鉴。

一、构建城乡融合互补的发展模式。要牢固树立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理念,重塑平等的城乡关系;落实优先发展要求,吸引资源要素向农村地区转移,为产业向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集聚创造条件。 

二、建立城乡居住人口双向流动管理制度和乡村建设支持政策。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要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户籍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创新,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有序推动城乡人口双向流动;尝试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按居住地交纳个人所得税试点,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提升乡村自身发展建设能力。 

三、因地制宜,充分挖掘乡村价值,实现乡村特色化多功能发展。抓住不同地域乡村资源特色,进行不同层次的乡村生态、康养、教育、休闲价值的挖掘,精准制定特色鲜明的综合化解决方案和特色田园乡村规划设计方案,避免千村一面,保持乡村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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